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为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特制定本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原卫生部2013年2月19日颁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职业病鉴定流程详解职业病鉴定流程详解如下:1,当事人申请鉴定并提交申请书;2、鉴定办公室出具职业病鉴定信息提交通知书;3.当事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声明;4.支付鉴定费;5、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通知书;6、抽取鉴定专家,召开鉴定会议,进行鉴定;7.《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书》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职业病鉴定实行二级鉴定制,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首次鉴定方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诊断鉴定证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主管部门申请重新鉴定。省级职业病最终鉴定应当由取得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1、进行职业病诊断重要的前提条件
职业史是职业病诊断的重要前提。职业病的判定标准: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职业病。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为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特制定本办法。2013年1月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2月19日以卫生部第91号令发布。
最新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包含七章六十三条,包括总则、诊断机构、诊断、鉴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1)职业史和既往史。(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4)历年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信息。(五)诊断机构要求的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用人单位和相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信息。
2、鸡西职业病要到什么地方鉴定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1)职业史、既往史,(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5)诊断机构要求的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法定职业病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一)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二)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三)必须是由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造成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的职业病。
3、职业病防治法是哪一年取消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行政审批
2018年12月29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取消了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的行政许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原卫生部2013年2月19日颁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根据《办法》,取消了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的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自开展职业病诊断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目前,广西已全面实现每个设区市都有一个职业病诊断机构。取消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有利于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和“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精神。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自开展职业病诊断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4、职业病鉴定流程详解
职业病鉴定流程详细说明如下:1 .当事人申请鉴定并提交申请书;2、鉴定办公室出具职业病鉴定信息提交通知书;3.当事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声明;4.支付鉴定费;5、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通知书;6、抽取鉴定专家,召开鉴定会议,进行鉴定;7.《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书》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职业病鉴定实行二级鉴定制。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首次鉴定方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诊断鉴定证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主管部门申请重新鉴定。省级职业病最终鉴定应当由取得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5、职业病鉴定实行几级鉴定制
实行两级鉴定制度的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职业病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鉴定。
申请职业病鉴定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职业病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申请省级鉴定的还应提交市级职业病鉴定)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职业病鉴定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对资料齐全的,出具受理通知书。职业病赔偿金额职业病赔偿视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6、职业病如何鉴定?
职业病鉴定程序1。申请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二、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组成。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了相关专家库。需要对职业病争议进行诊断鉴定时,由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参加诊断鉴定委员会的专家。
7、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哪个部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24号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章诊断机构第三条职业病诊断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第四条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五条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