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决定将《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3号)第六十一条修改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过程中,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其违法证据。违反《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如何处罚违反本条例后拒不接受处罚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暂扣其道路运输证。
1、营运证过期多少天罚款?
货车营运证逾期未年检的行政处罚标准:1。一旦二级保养逾期,运政系统会自动锁定车辆档案。
2、…一
交通行政执法(共2项)1。道路运输无车辆营运证,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对可能转移或者隐匿的违法工具和证据材料、无营业执照经营的、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接受处理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可以暂扣相关证据材料、客货运输车辆和业务设备,分别出具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和暂扣凭证,责令其在15日内到指定部门接受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条。2.发现车辆超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共59项)1。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政处罚措施:责令停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3、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扣押运输车辆的依据是什么?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扣留运输车辆的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道路运输车辆不能在现场提供有效证件的。有效证件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存在不安全隐患的车辆,如超载、高度过高、轮胎及零部件老化等,只要威胁道路安全,都可以扣留。有符合扣押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扣押运输车辆。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的规定违章停车怎么处理?
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违法停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遵守交通信号;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的,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保证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不是违章停车,是单纯的违章停车,200元,不扣分。
5、私家车营运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但对于违法所得的定额罚款和倍数罚款如何使用,没有统一的认识,请明确。
具体理解为:第一级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其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对这种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即最低处罚4万元)第二级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
6、谁能解释道路运输法第64条
其中一个问题是《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没有违法所得”的表述是否意味着违法行为尚未完成?第二个问题,未完成的违法行为是否视为已完成的违法行为,给予同样的行政处罚。当违法行为正在进行中,遇到运输检查时,违法行为可能不会继续,比如原乘客未付费让座涉嫌非法营运车辆,或者非法营运者在被谴责无法继续营运时给乘客退款。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没有违法所得”但应依法处罚的情况。
总之,由于违法行为已经发生,即使没有违法所得,也应当在证据确凿的前提下,按照“无违法所得处罚”的规定进行处罚。第三个问题,所谓“非法所得”是指总收入(成本加利润)还是净利润?我从网上找到了这个问题的回答,大学校和阅览室。事实证明,这在行政法上还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7、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道路运输管理是推动现代道路运输发展和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陕西省在道路运输管理方面制定了一些新制度。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经营者及其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发展,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汽车维修、搬运装卸和运输服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非营业性道路运输活动不适用本条例。非营业性道路运输活动,是指为本人和本单位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的道路运输。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道路运输管理的具体实施。公安、建设、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8、违反《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怎么处罚
对违反本条例后拒不接受处罚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暂扣其道路运输证。很难通过车辆年检来约束经营者的具体操作。这个交通系统的联动系统不是很好。这个城市跨省不可行。交通运输部决定将《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3号)第六十一条修改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过程中,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其违法证据。
9、道路运输违章处罚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运输业管理,维护运输秩序,保护合法经营,维护旅客、托运人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道路运输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处理的主管机关,依照本规定履行违法行为处理职责,第三条从事客运、货运、搬运装卸、汽车维修、运输服务等道路运输的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人(含联户),应当自觉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管理,接受监督检查。违反者,由道路运输管理机关按本规定予以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