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一)核查债权。在债权人会议上,所有的债权证明材料都要向全体债权人出示,供所有债权人查阅;(二,债权人会议的性质是法定的临时性机构,是由所有债权人参加组成的,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包括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债权人会议的职责有哪些《企业》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
债权人委员会的职责包括: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监督破产财产分配;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等。债权人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期间的临时组织,1、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以下内容: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债权人委员会是遵循债权人的共同意志,代表债权人会议监督管理人行为以及破产程序的合法、公正进行,处理破产程序中的有关事项的常设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