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不作为我该怎么办?劳动监察大队不办1。如果劳动监察大队不作为,劳动者可以向上级劳动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无论哪种途径维权,都要有证据证明劳动监察大队不作为;3.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监察大队无法调解,申请劳动仲裁比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更实际;4.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在劳动仲裁中不作为怎么办。
1、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后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法律主体性:劳动监察受理后一个月内告知投诉人处理结果。也可以要求投诉人提供与投诉事实相关的证据。劳动监察是执法机关,但在执行公务时也要遵循文明执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监察不作为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也可以起诉不作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客观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
2、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后有处理文书吗
法律主体性:劳动监察受理后一个月内告知投诉人处理结果。也可以要求投诉人提供与投诉事实相关的证据。劳动监察是执法机关,但在执行公务时也要遵循文明执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监察不作为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也可以起诉不作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客观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3、劳动保障部门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怎么办
劳动保障部门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的,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无论是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都要提供证据证明劳动监察部门的不作为。【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人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4、公司不给工资劳动监察大队不作为可以向纪委反应吗?
是的,公务人员不作为可以向纪委反映问题。遇到这种情况,你一般先向劳动监察大队的上级部门劳动保障局投诉。如果劳动保障局仍然不作为,可以拨打市长热线12345投诉,市长热线会了解情况,督促解决。是的,试试看。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他们不作为,只能先上访,纪委不能随便拿。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劳动监察大队没有行贿行为,否则举报纪委才有用。
5、劳动监察与劳动监督的区别
法律的主观性:1。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有权申请仲裁或向有关部门投诉。哪种方法好,或者两种方法都好,要看争议的具体内容。2.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在劳动监察过程中,劳动监察机关一经作出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执行。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申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决定的执行。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只有在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届满时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才生效。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不是以仲裁机构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而是以劳动争议的另一方为被告提起普通民事诉讼。3.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目的是保障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6、劳动监察大队不做
1。劳动监察大队不作为的,劳动者可以向上级劳动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无论哪种途径维权,都要有证据证明劳动监察大队不作为;3.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监察大队无法调解,申请劳动仲裁比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更实际;4.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7、请问地方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不作为怎么办?
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因追偿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8、 劳动监察不作为肿么办?
你可以告诉纪委,纪委就是抓纪律松散的工作人员。1.劳动监察大队不作为的,劳动者可以向上级劳动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无论哪种途径维权,都要有证据证明劳动监察大队不作为;3.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监察大队无法调解,申请劳动仲裁比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更实际;4.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